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,虽然一度打乱了重庆康明斯的工作节奏,但是没有打乱重庆康明斯的打假决心与打假行动。半年来,在公司打假工作组的领导下,根据年初制定的打假目标,重庆康明斯开展了如下打假行动:第一,积极推进前两年尚未关闭的打假项目对于这些尚未关闭的打假项目,重庆康明斯主动地、积极地与公安机关和法院联系,使得工作不断向前推进。其中,侯某某生产假冒康明斯发动机的刑事案件,获得了法院的刑事判决书。法院判决:被告人侯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,判处有期徒刑-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。同时,被告人侯某某已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四万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第二,新开展了4个打假项目根据客户、经销商与主机厂的举报,上半年,重庆康明斯发现销售假冒发动机的线索4条,均已开展调查与打击行动。其中,发生在四川省的案件,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;发生在江西省的案件,已经获得公安机关受理:发生在广东省的案件,已经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,并签署了《合作打假协议书》;发生在陕西省的案件,正着手开展调查取证工作。
在此,重庆康明斯向各供应商、经销商和主机厂重申举报有奖的政策,并呼吁大家,积极提供涉假线索,配合与支持打假工作,共同净化康明斯发动机与零部件的市场秩序,维护我们共有的合法权益。重庆康明斯承诺,将一如继往地贯彻打假战略,对侵害康明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,依法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。